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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潘碧灵: 应在长江流域禁止含磷洗涤用品销售

分类:
行业资讯
2022/03/29
【摘要】:
“长江流域省市区禁止含磷洗涤用品销售其时已至。”全国政协常委、民进湖南省委会主委、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潘碧灵建议,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全力“守护好一江碧水”,建议在长江流域1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禁止含磷洗涤用品销售,有效减少生活源磷排放。

“长江流域省市区禁止含磷洗涤用品销售其时已至。”全国政协常委、民进湖南省委会主委、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潘碧灵建议,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全力“守护好一江碧水”,建议在长江流域1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禁止含磷洗涤用品销售,有效减少生活源磷排放。

潘碧灵介绍说,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江流域1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经过持续攻坚,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干流水质2020年第一次全线年均值达到Ⅱ类,并连续保持两年。但是,整体上看,目前长江流域治污压力依然较大,水体总磷污染问题突出。

含磷洗涤废水是生活源总磷的重要来源之一。据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统计,2021年洗涤用品销量1137.67万吨,其中,洗衣粉销量309.19万吨,人均年使用量2.38公斤。根据洗衣粉行业标准,含磷洗衣粉中总五氧化二磷含量≥8%。目前,长江流域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场上仍存在含磷洗衣粉的流通,尤其是在农村占比较高。

据报道,1克有效磷可使藻类生长100克。《长江保护法》已明确规定要有效控制总磷排放量,在氮磷浓度严重超标的湖泊汇水区,禁止使用含磷洗涤剂。为此,潘碧灵建议,一是立法在长江流域省(直辖市、自治区)禁止销售含磷1.1%以上的洗衣粉。二是加强洗涤行业市场监管。加大市场洗衣粉产品质量抽查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促使各行业对含磷洗涤用品不进、不存、不销、不用。三是加快洗涤行业绿色化、环保化、高质化发展。四是开展洗涤用品无磷化宣传。

 

(以上来源:中国环境报,侵权必删。)